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當前位置: 首頁 >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信息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 規劃計劃
    信息索引號 014040660/2015-00015 生成日期 2015-07-31 公開日期 2015-07-31
    文件編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布機構 江陰市衛計委
    公開形式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有效期 長期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體裁 其他
    主題(一級) 衛生、體育 主題(二級) 衛生 關鍵詞 檢驗,檢疫,保健,食品安全
    效力狀況 文件下載
    內容概述
    江陰市2015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江陰市2015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根據江蘇省衛計委《省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于印發2015年江蘇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的通知》(蘇衛食品〔2014〕6號文)、《關于印發2015年無錫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的通知》(錫衛監督〔2015〕2號文)相關要求,結合江陰實際情況,制定本監測方案。
    一、目的
    了解我市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趨勢,確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來源,掌握我市主要食源性疾病的發病及流行趨勢和疾病負擔,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標準制(修)訂、跟蹤評價等提供科學依據。發現食品安全風險和食源性疾病暴發隱患,以利于及時采取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
    二、監測內容
    (一)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
    1.常規監測。根據上級規定,監測項目包括食品中有害元素、加工過程產生的有害物質、衛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等指標。監測樣品包括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水產及其制品酒類、調味品食品等6大類。
    2.專項監測。監測項目包括食品中有害元素、有機污染物、加工過程產生的有害物質、衛生指示菌和食源性致病菌等。監測樣品包括熟肉制品、中式涼拌菜、米面制品、家常菜等網店自制即食私房菜等4大類。
    (二)食源性疾病監測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包括病例信息采集、病原檢驗、致病菌分子分型部分內容。
    2.食源性疾病暴發監測。對所有調查處置的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進行監測。
    3.食源性疾病負擔調查。開展以人群為基礎的急性胃腸炎調查。
    4.專項監測。包括非傷寒沙門氏菌和副溶血性弧菌散發感染監測、食品加工從業人員食源性致病菌帶菌狀況監測、小龍蝦相關橫紋肌溶解綜合征監測、副溶血性弧菌相關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致病因子及病因性食品快速溯源監測。
    三、監測工作相關要求
    (一)監測點和哨點醫院設置
    監測點: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監測,全市15個鎮(街道)采集樣品監測,覆蓋率達100%。
    哨點醫院:在滿足《國家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手冊》規定條件和要求的醫療機構開展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工作,指定江陰市人民醫院、江陰市第五人民醫院、江陰市徐霞客醫院、江陰市周莊醫院、江陰市璜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江陰市城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
    (二)工作要求和任務分工
    1.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監測。監測樣品數量應不少于本監測方案規定的任務量,且本地產的樣品數量不低于省計劃任務量的60%。監測中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必要時應當對問題食品品種或品牌進行擴大監測。
    2.食源性疾病監測。醫療機構負責食源性疾病個案信息和標本采集、信息與標本報送;市疾控中心負責監測信息的收集分析與實驗室檢測、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學調查和溯源分析,并承擔監測工作的技術培訓和質量控制。
    3.耐藥性監測和致病菌分子分型監測。市疾控中心及時將陽性菌株送上一級疾控中心進行耐藥性監測及分子分型監測工作。
    (三)監測方法
    采用統一的國家標準方法或指定方法進行監測。
    (四)監測結果報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按照監測方案的要求報告。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各監測點按程序及時報告。
    1.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監測:市疾控中心按要求及時向無錫市疾控中心報送監測結果、檢驗數據和食源性致病菌分離株,原則上在完成樣品檢測后的5日內報送監測數據。
    2.食源性疾病監測。市疾控中心及時通過《國家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系統》報送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標本檢驗數據,陽性菌株及時報上級疾控中心。
    3.各級醫療機構和市疾控中心發現食源性疾病(包括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包括疑似食源性異常健康事件)時,應及時向江陰市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市疾控中心應在啟動和完成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流行病學調查后及時進行網絡填報。
    (五)監測工作管理
    1.市疾控中心積極參與省相關部門組織的實驗室檢測能力驗證、比對及考核。負責全市監測工作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數據統計分析、質量控制和信息管理。
    2.承擔監測任務的各相關單位,按照監測方案的統一要求,對本單位承擔風險監測任務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督導檢查。

    附件:1.食品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
    2.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
    3.食源性疾病監測

    • 收藏
    • 打印
    •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