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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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4053X/2020-01213 生成日期 2020-05-28 公開日期 2020-05-28
    文件編號 澄財預〔2020〕59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布機構 江陰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公開形式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有效期 長期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體裁 通知
    主題(一級) 國防 主題(二級) 其他 關鍵詞 雙擁工作,社會保障,軍隊,復員,退伍
    效力狀況 有效 文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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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概述 為及時緩解價格上漲對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根據相關文件規定,經市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審定,決定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優撫對象發放4月份物價補貼252.27萬元。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按體制自行承擔,其余195.588萬元由市財政負擔。其中,城鄉低保對象的補貼資金69.12萬元從中央低保補助資金(蘇財社〔2019〕146號)中列支。各單位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抓緊組織實施,足額落實財政資金,在2020年5月31日前將4月份物價補貼發放到位,確保物價補貼政策的落實。
    關于抓緊發放困難群眾4月份物價補貼的通知

    各鎮(街道)財政和資產管理局、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高新區財政局、社會事業局,臨港經濟開發區財政局、社會事業局:

    為及時緩解價格上漲對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根據《江陰市物價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澄財規〔2013〕50號)、《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實加強民生保障的政策依據》(澄委發〔2020〕13號)和《關于在新冠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期間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的通知》(錫民聯發〔2020〕5號)和《中共江陰市委辦公室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澄委發〔2020〕13號中有關民生保障政策執行時間的通知》(澄委辦〔2020〕29號)文件,當月度無錫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漲幅在5%(含5%)以上時,物價補貼標準為城鄉低保標準的八分之一。根據發改電〔2020〕876號文件精神,今年3-6月份,以現行聯動機制測算的補貼標準為基礎,階段性提高每月價格臨時補貼標準1倍。現國家統計局無錫調查隊發布了2020年4月份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漲幅為6.3%,補貼標準為每人240元,并對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在校學生每人增加60元伙食補貼。經市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審定,決定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優撫對象發放4月份物價補貼252.27萬元。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按體制自行承擔,其余195.588萬元由市財政負擔。其中,城鄉低保對象的補貼資金69.12萬元從中央低保補助資金(蘇財社〔2019〕146號)中列支。

    各單位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抓緊組織實施,足額落實財政資金,在2020年5月31日前將4月份物價補貼發放到位,確保物價補貼政策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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