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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4053X/2021-03333 生成日期 2021-08-03 公開日期 2021-08-03
    文件編號 澄高委〔2021〕26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布機構 江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
    公開形式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有效期 長期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體裁 通知
    主題(一級) 勞動、人事、監察 主題(二級) 人才工作 關鍵詞 開發區,人才,引進,知識分子,交流
    效力狀況 有效 文件下載
    內容概述 機關各部門、青陽園區、創業園,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實施“蟠龍英才計劃”加快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陰高新區黨工委 江陰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實施“蟠龍英才計劃”加快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意見(試行)的通知

    關于實施“蟠龍英才計劃”

    加快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意見(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集聚創新要素,充分激發創新活力,為高新區打造國內一流的創新型國際化園區提供有力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現根據江陰市《關于實施“暨陽英才計劃”升級版2.0打造人才引育新高地的實施意見》(澄委發〔202139號),結合高新區實際,就實施高新區“蟠龍英才計劃”加快集聚創新創業人才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重點人才項目集聚

    1.加大頂尖人才和團隊項目支持力度。聚焦高新區“1+3+1”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大力引進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內或發達國家院士、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以及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等頂尖科技人才及團隊來高新區創新創業,對能引領高新區產業發展方向,并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人才(或團隊)項目,直接入圍高新區“蟠龍英才計劃”項目評審,給予最高1億元的項目支持;對引領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社會經濟效益特別突出的重大項目,實施“一事一議”動態支持。經認定,給予在高新區建立諾獎得主研究院的諾貝爾獎獲得者最高2500萬元的項目支持,給予在高新區建立工作室的發達國家院士最高500萬元的項目支持。

    2.加大創業領軍人才及團隊培育。1)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經評審入選高新區“蟠龍英才計劃”創業領軍人才的,給予最高550萬元的項目資助資金,其中:項目啟動資金最高100萬元,根據項目運行情況給予最高250萬元的支持資金,風險投資獎勵最高100萬元,貸款貼息最高100萬元。(2)創業領軍團隊項目。經評審入選江陰市“暨陽英才計劃”創業領軍團隊的,直接入選高新區“蟠龍英才計劃”創業領軍團隊,給予項目團隊最高800萬元資助資金,其中:按照市級資助資金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團隊項目支持資金,風險投資獎勵最高200萬元,貸款貼息最高100萬元。

    3.加大創新領軍人才及團隊培育。1)創新領軍人才項目。經評審入選高新區“蟠龍英才計劃”創新領軍人才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項目資助資金。(2)創新領軍團隊項目。經評審入選江陰市“暨陽英才計劃”創新領軍團隊的,直接入選高新區“蟠龍英才計劃”創新領軍團隊,按照市級資助資金的50%給予最高250萬元的團隊項目支持資金。支持資金中給予領軍人才個人及團隊成員的補貼不少于30%

    4.加大重點人才項目引育。1)重點項目支持。新引進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落戶高新區創新創業,符合高新區“蟠龍英才計劃”評審條件的,直接入圍高新區“蟠龍英才計劃”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項目評審,并享受同等的項目啟動資金、風險投資獎勵和貸款貼息政策支持;區內企業自主培育入選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入選省“雙創計劃”個人項目的,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獎勵、入選省“雙創博士”及“科技副總”給予最高5萬元一次性獎勵;入選無錫“太湖人才計劃”高級經營管理人才的,自享受完市級薪酬補貼的下一月度起,高新區再給予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的薪酬補貼,連續補貼兩年。(2)投資項目支持。新引進的創業項目,獲得高新區及以上專項基金股權投資或社會資本投入的創業項目,投資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符合高新區“蟠龍英才計劃”評審條件的,直接入圍“蟠龍英才計劃”創業領軍人才項目評審,并享受同等的項目啟動資金、風險投資獎勵和貸款貼息政策支持。

    二、激發創新創業人才活力

    5.加快國際國內高端人才引進。在高新區創新創業的國家和部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等高端人才,給予每人每年最高2萬元的津貼。鼓勵企業加快引育海外人才,對《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主證持證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獎勵,歷年獎勵最高30萬元。對獲評無錫市級友誼獎及以上榮譽的外國專家,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江陰市級及以上的海外工程師(外國專家)工作室,參照江陰市級資助標準,給予最高10萬元的經費資助;對獲得經費資助的省級及以上引進境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項目,以及獲評無錫市級重點、優秀創新創業項目的,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人才成果轉化,根據其入駐期內的銷售和稅收,經考核合格的,三年內給予最高150萬元的產業化獎勵。

    6.加快重點產業緊缺人才集聚。對年薪收入(不含股權退出)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0萬元的高層次人才,按其工資薪金所得對高新區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給予獎勵,每人每年最高50萬元,每人最多獎勵3年(已享受個稅獎勵的不再重復享受)。高新區企業全職引進的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每人給予15萬元獎勵,分3年撥付。對高技能領軍人才引進單位,給予10萬元/人的一次性引才獎勵。

    7.加快技能人才素質規模提升。圍繞高新區“1+3+1”先進制造業發展需求,加大技能人才培養力度,高新區企業(含委托培訓機構)組織職工開展技能培訓,取得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就業培訓結業證書(專項能力證書)600元、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及以上)2000元給予企業培訓補貼;高新區培訓機構自行組織高新區戶籍的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退役士兵、農村適齡勞動力等重點群體開展技能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的,按上述標準給予培訓機構培訓補貼。高新區企業技能人才獲評市級及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首席技師的,在國內外技能競賽中獲獎的高技能人才,獲評市有突出貢獻的優秀高技能人才,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入選市級鄉土人才(含提名)的,給予最高3萬元獎勵。

    8.加快社會事業專業人才引育。重點面向海內外引育一批頂級教育名家、著名校長、教學名師和一批高水平臨床醫師、高層次醫學領軍人才、高素質基層實用型全科醫生,在能工巧匠、民間藝人、文化名人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引進力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入選江陰“暨陽英才計劃”的,按照市級相關政策享受安家補貼、租房補貼、省親補貼等待遇,在本市購房的,安家補貼由高新區按照江陰市標準等額配套。

    三、發揮引才用才主體作用

    9.鼓勵引導用才主體柔性引才。鼓勵企業柔性引進國內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的各類高層次人才,為企業提供技術咨詢、指導或圍繞企業急需解決的難題協作攻關。與企業簽署合作協議后不定期到企業解決實際性問題,幫助企業推動成果轉化的,按照在高新區實際工作天數給予每天最高600元補貼,單個教授專家同一年度最高不超過1萬元,單個企業同一年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

    10.鼓勵設立創新創業離岸機構。加快推進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步伐,鼓勵企業在海外、國內一線城市建立離岸創新創業孵化平臺,對接國際國內創新資源,實施人才項目預孵化,并將孵化培育的創新創業團隊落戶我區發展,績效明顯的,經評審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另行簽訂協議的按協議執行)。項目落戶高新區后,入選市級以上各類人才工程的,除享受江陰市相關政策性獎勵外,按照入選項目資助額10%的比例,由高新區給予孵化器每年最高20萬元的育才獎勵。

    11.鼓勵建立企業人才工作平臺。加強企業創新平臺建設,支持企業建設各類創新載體,對新評江陰市、無錫市院士工作站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經費,新評江蘇省院士工作站按市級支持經費1:1配套。對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業,在享受江陰市獎勵政策的基礎上,給予國家級50萬元、省級20萬元、江陰市級10萬元的支持經費;被評為“優秀博士后工作站”的,按國家級20萬元、省級10萬元、無錫市級5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進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的博士,在站期間按每人10萬元的經費標準給予進站科研資助。企業引進緊缺研究生并新建省級研究生工作站的,經認定,給予支持經費5萬元。

    12.鼓勵企業開展校企深度合作。引導企業積極參加各類校園招聘,鼓勵區內企業參加江陰市組織的校園招聘活動,或自行聯系國內高等院校舉辦專場招聘會,對開展各類校園招聘會的企業,招聘活動的宣傳、場租、展位等費用由高新區補貼50%,每個企業每年最高3萬元;高等院校(含職業院校)與我區相同專業需求的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學員具有職業資格證書并在我區指定企業實習一年內累計不少于4個月,給予企業或合作院校最高3000/人的配套補助;企業與高等院校(含職業院校)簽訂“冠名班”校企合作協議,學員在企業實習或就業一年內累計不少于5個月,給予企業或合作院校2000/人的配套補助;國內外知名學術機構、學術組織在高新區發起、組織的,有省級以上高端人才參與的學術論壇,給予主辦(承辦)單位最高30萬元補貼;對企業、“雙創”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等發起的有省級以上高端人才參與的技術研討和創新交流活動,給予最高20萬元資助。

    13.鼓勵利用社會資源引育人才。充分調動社會力量開展招才引智工作,對通過人才中介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海內外人才合作組織、海外人才工作聯絡站等平臺引進國內外頂尖人才、領軍型高端人才的,每引進一名人才,在高新區創辦企業或在區內企業全職工作的并經認定的,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當年累計獎勵總額不超過50萬元(另行簽訂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四、營造人才發展優質生態

    14.建立人才薪酬補貼制度。圍繞高新區打造“1+3+1”先進制造業體系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培育,鼓勵企業面向國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對新引進來高新區就業并繳納個稅的各類人才,按博士(取得學歷學位雙證)、正高級職稱每年最高3.6萬元,碩士(取得學歷學位雙證)、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每年最高2.4萬元,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畢業生、中級職稱、技師每年最高1.8萬元的標準給予薪酬補貼,連續補貼2年。

    15.拓展人才安家補貼范圍。新引育高新區“蟠龍英才計劃”及以上人才項目,在高新區創新創業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在江陰城區及高新區范圍內(含山灣地區)購入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由高新區按照不超過總房價50%的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的安家補貼,其中:“兩院”院士、發達國家院士給予最高500萬元;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給予最高100萬元;省“雙創計劃”創業類人才、團隊領軍人才給予最高80萬元,創新類人才、團隊核心成員給予最高50萬元,省“雙創博士”給予最高20萬元;江陰“暨陽英才計劃”創業領軍人才給予最高50萬元、創新領軍人才給予最高30萬元、先進制造技能領軍人才給予最高20萬元;企業博士后出站后與企業簽訂五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給予最高20萬元;新引育且全職在高新區創新創業的國家和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等高端人才最高補貼100萬元;新引進社會事業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安家補貼;企業從江陰市外引進的、個稅在高新區繳納的科技、金融、企業經營管理等專業人才在指定范圍內購房的,按博士(取得學歷學位雙證)、正高級職稱15萬元/人;碩士(取得學歷學位雙證)、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10萬元/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畢業生、中級職稱、技師5萬元/人的標準享受安家補貼,分五年撥付。

    16.打造人才高品質生活社區。按照產城融合、宜居多元的原則,加快整合、配套一批以租賃為主體的人才公寓,全職在高新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按《江陰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享受租房優惠政策,在全區范圍內打造人才集聚、功能齊備、環境一流的人才社區。

    17.提高人才服務保障水平。利用區內現有高端醫療資源,深化區院合作,積極推進區內醫療機構服務國際化,為外籍高端人才就診提供便利,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優質健康醫療服務;積極保障人才子女就學,其中對區級及以上人才計劃入選者,上市公司、科技型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副總以上),以及外籍人員、博士學歷等人才子女就學,安排高新區教育管轄范圍內優質教育資源,予以重點保障。

    五、構建人才工作科學體系

    18.加強人才工作組織領導。進一步強化“黨管人才”機制,適時調整高新區科技和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由管委會主要領導任組長,招商、科技、人才工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員。完善“雙招雙引”機制,高新區招才引智工作與招商引資工作同步計劃、同步部署、同步落實,并實行專項績效考核。

    19.形成人才服務常態機制。落實領導聯系人才制度,高新區副科職以上領導干部每年結對走訪人才,聽取意見建議,協調解決人才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定期開展人才沙龍活動,加深人才交流,提供創業服務,組織政策宣講。

    20.加強人才工作典型選樹。對引才作出突出貢獻、重才愛才先進單位,經評審獲得無錫最佳聚才單位稱號的,給予最高10萬元的引才獎勵;為企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工作者,給予每年最高1萬元的工作補貼,在全社會廣泛營造尊才、重才、愛才、惜才的良好氛圍,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高新區黨群工作部牽頭負責政策解釋。新引進人才自202111日起算,已享受高新區及上級有關人才扶持政策但執行尚未到期的,繼續按原政策兌現。本意見與高新區原有人才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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