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園區、各部門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的通知》(蘇信用辦〔2021〕17號)文件要求,對我市《關于在政府采購領域中推行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的工作方案》(澄信用辦發〔2020〕6 號)《關于在江陰市政府采購領域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的通知》(澄信用辦發〔2020〕8 號)《關于在江陰市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的通知》(澄信用辦發〔2020〕16號)《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在江陰市財政資金扶持領域中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的通知>的通知》(澄政辦發〔2022〕27號)等文件中涉優先遴選機構的條款內容補充通知如下:
原“試行期間信用服務機構由江陰市發改委(信用辦)擇優選取、優先遴選”調整為“企業可根據實際需求,自主選擇誠信江陰網站所示本地信用服務機構或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所推薦信用服務機構開展信用報告業務,江陰市發改委(信用辦)加大對信用服務機構監管,加大對信用服務機構現場檢查力度。
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平臺網址:http://credit.jiangsu.gov.cn/jscsomis/webSite/pageHome/webCsoCompany.htm?input=&cyry=&sfyycqk=&px=&page=1&pageSize=10&unitId=1
江陰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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