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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轉發無錫市政府關于調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標準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6-13 17:09

    市政府轉發無錫市政府關于調整

    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標準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無錫市《市政府關于調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標準的通知》(錫政發〔202232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工作的通知》(澄民字〔202068)號、《關于調整我市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服務的通知》(澄民字〔202243號)執行。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和孤兒養育標準調整所需經費,仍按原資金渠道承擔。重病、重殘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納入各鎮(街道)、園區財政預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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