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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江陰市敔山灣實驗幼兒園 江陰市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發布時間:2024-06-07 15:25

    為規范有序做好江陰市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招生工作,根據《2024年江陰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結合當前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提出如下招生工作意見:

    一、服務區范圍

    1.敔山灣實驗幼兒園

    芙蓉大道以南、長山大道以西、白屈港河以東、牡丹路以北區域;芙蓉大道以南、高新區和云亭街道界以南、迎瑞路(東段)以西、長山大道以東、敔山路(北段)和定光路以北區域。

    2.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

    牡丹路以南、長山大道以西、白屈港河以東、迎瑞路(南段)以北區域;敔山路(北段)和定光路以南、迎瑞路(東段)以西、長山大道以東、迎瑞路(南段)以北區域。

    二、招生對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間出生,年滿3周歲的符合入園條件的小班幼兒。

    三、入園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申請入園:

    (1)適齡幼兒在2023年8月31日前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注冊戶籍,幼兒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在2023年8月31日前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登記房產,戶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房產、長期實際居住地址三者一致。

    (2)適齡幼兒父母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持有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產;原則上幼兒出生后的戶籍一直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從未遷動過,且幼兒長期實際居住在該房產內。

    (3)適齡幼兒父母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無房產,2023年8月31日前適齡幼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有房產,原則上幼兒出生后的戶籍一直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從未遷動過,且幼兒長期實際居住在該房產內。

    (4)市級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現役軍人隨遷子女等符合政策安置條件的適齡幼兒。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提出入園申請,幼兒園在學位有空余的情況下有序接納,如無空余學位,由教育局統一協調至有空余學位的幼兒園就讀:

    (1)適齡幼兒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持有獨立房產,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冊戶籍或登記房產,但在2024年5月31日前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注冊戶籍和登記房產,且幼兒實際居住在該房產內。

    (2)適齡幼兒父母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持有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產,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冊戶籍或登記房產,但在2024年5月31日前在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服務區內注冊戶籍和登記房產,且幼兒實際居住在該房產內。

    四、網上登記和現場審核

    1.網上登記

    2024年6月15日前,適齡幼兒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最江陰APP”新生入學登記平臺進行新生入學登記。經過系統審核符合入園條件后,根據手機APP短信通知在指定時間段內到學校現場審核。

    2.現場審核

    (1)現場審核時間

    2024年6月22日(周六)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

    (2)現場審核地點

    敔山灣實驗幼兒園:江陰市月季路78號。

    敔山灣第二實驗幼兒園:江陰市金桂路98號。

    (3)現場審核材料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戶口簿、幼兒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

    (4)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審核,逾期未到現場審核者,視作自動放棄施教區幼兒園學位。如有特殊情況,可在現場核驗當天與幼兒園聯系,聯系電話:86160019。

    江陰市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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