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01404053X/2024-02468 | 生成日期 | 2024-06-18 | 公開日期 | 2024-06-18 |
文件編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機構 | 江陰市農業農村局 |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體裁 | 通知 |
主題(一級) | 農業、林業、水利 | 主題(二級) | 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 | 關鍵詞 | 農村,農民,扶貧,通知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關于下達2023年度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發展項目資金的通知 |
各有關鎮(街道)財政和資產管理局、農業農村局,臨港經濟開發區財政局、社會事業局:
根據《關于開展新一輪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五增行動”的實施意見》(錫委辦發〔2021〕12號)、《關于下達無錫市2023年經濟相對薄弱村扶持項目資金的通知》(錫農發〔2023〕130號)、《關于扶持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澄委辦〔2021〕23號)、《江陰市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澄農發〔2023〕57號)、《關于申報2023年無錫市相對薄弱村產業發展獎補項目情況的報告》(澄農〔2023〕10號)等文件要求,江陰市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單位對2023年度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發展項目開展驗收工作,南閘街道龍運村倉儲工程等13個項目通過驗收,現予以預撥50%無錫市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扶持項目資金、全額撥付江陰市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產業發展項目資金(明細表附后),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30199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預算科目,其余資金待項目通過驗收后再行撥付。
請各鎮(街道)對照無錫市相對薄弱村扶持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督促指導項目實施單位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項目推進工作,確保項目按期完成并通過無錫市級驗收。無錫市級將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一經發現項目推進不力、建設遲緩以及無法實現項目資產保值增值等情況,將收回項目已撥付資金。請各鎮村認真對照相關文件規定,嚴格規范項目資金使用,不得截留、擠占或挪作他用,確保專款專用,并及時做好無錫市“陽光惠民監管系統”平臺數據錄入工作。
附件:澄財預〔2023〕161號(23年薄弱村下資金文件1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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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市財政局 江陰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