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縣級成品糧油儲備管理,擬對2025~2026年度江陰市縣級成品糧油動態儲備計劃進行分解落實,特邀請符合條件的糧油企業報名參加。有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承儲內容
(一)成品糧儲備:5400噸。其中:粳米,質量指標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大米(GB/T 1354-2018)”三級粳米及以上標準,包裝為小包裝或散裝;小麥粉,質量指標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小麥粉(GB/T1355-2021)”普通粉及以上標準,包裝為小包裝。
(二)食用植物油儲備:1080噸。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調和油等食用植物油均可。根據《大豆油》(GB/T 1535-2017)、《菜籽油》(GB/T 1536-2021)、《花生油》(GB/T 1534-2017)、《玉米油》(GB/T 19111-2017)、《葵花籽油》(GB/T 10464-2017)的質量指標,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葵花籽油符合國家標準三級及以上質量標準,調和油的質量符合《食用調和油》(GB/T 40851-2021)的質量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包裝形式為小包裝(每瓶不超過20升)或散裝。
(三)承儲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兩年整。承儲合同每年簽訂一次,并在2024年12月25日前存儲到位。承儲合同有效期內,如遇政策調整、承儲計劃調整等情況,則承儲合同相應進行調整。
(四)補貼標準及資金來源:成品糧儲備補貼每年300元/噸;食用植物油儲備補貼每年400元/噸。承儲合同有效期內,如遇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標準執行。
補貼資金來源江蘇省省級財政資金及江陰市市級財政資金。
(五)支付方式:按照對應的計劃數量和補貼標準,每半年撥付一次,具體根據雙方簽訂的存儲合同支付方式,由省級財政資金撥付的,以省級財政資金撥付到賬后按財政支付流程撥付。
二、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需符合糧油倉儲管理相關規定要求,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穩定生產經營規模的糧油加工、批發企業(以2024年1月至11月糧食流通統計月報數據為準),根據申報的品種銷售或加工數量,成品糧月平均值不少于100噸,食用植物油不少于150噸。
(三)滿足糧油市場調控和應急保供體系布局需要,分品種申請的米、面、油承儲數量不低于50噸。
(四)完好成品油倉(罐)容不得低于申報存儲數量,并符合相關技術安全規范和消防安全要求。
(五)2024年1月及以前納入“國家糧油統計信息系統”范圍,并且近三個月在“國家糧油統計信息系統”上報的報表評分為合格,2024年1月至11月有效最低庫存不低于分品種申請的承儲數量(以糧食流通統計月報數據為準)。
(六)企業信用良好、經營穩定,三年內沒有違反糧食流通領域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記錄,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江蘇省糧食經營者守法誠信信用等級被評價為A級的企業優先選擇。
三、評審方法
以企業2024年1月至11月糧食流通統計月報最低有效庫存為主要評估指標,綜合考慮申報企業倉(罐)容、資信等級、倉儲條件、申請數量及現存儲成品糧油情況,成立評審工作組,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
(一)通過評審的企業進入《2025-2026年江陰市縣級成品糧油動態儲備企業備選庫》(簡稱《備選庫》),分品種依據企業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有效最低庫存從大到小排序;最低庫存相同的,按照銷售總量或加工總量取最大者進行輔助排序。
(二)按照《備選庫》中企業順序,根據企業申請的承儲數量和有效最低庫存,結合2024年存儲情況進行綜合評審,統籌分配縣級成品糧油動態儲備承儲計劃。
四、相關事宜
(一)凡有意向申報的單位,請于2024年12月6日17:00之前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間以快遞送達時間為準)。工作組按照相關要求對收到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新申報的企業,現場進行核查。
(二)工作組開展現場評審,符合要求的企業進入《備選庫》。根據評審情況,在《備選庫》中選取企業分配縣級成品糧油動態儲備承儲計劃。
(三)《備選庫》及承儲企業名單在江陰市發改委網站及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公示期結束后,根據計劃分配方案通知承儲企業簽訂江陰市縣級成品油動態儲備承儲合同。
(五)在承儲期內,如發生承儲計劃調整等情況,在備選庫內選擇企業承儲。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繆沁宜;聯系電話:86861039,18352500723;郵箱:liangshichubei@163.com。
郵寄地址:江陰市澄江中路9號,江陰市發改委糧食儲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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