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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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4053X/2024-05383 生成日期 2024-10-23 公開日期 2024-12-03
    文件編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布機構 江陰市教育局
    公開形式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有效期 長期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體裁 意見
    主題(一級) 科技、教育 主題(二級) 教育 關鍵詞 學校,學生,意見
    效力狀況 有效 文件下載
    內容概述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的要求,根據省教育廳等十四部門《關于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指導意見》、無錫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門印發《無錫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指導意見》,現就江陰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江陰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指導意見

    一、總體思路

    發展型資助育人是指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核心,落實“精準資助、資助育人”雙重任務,在保障經費和物質資助基礎上重點針對面臨身心發展、學業修習、素養提升、入學就業等困境學生,由學校和相關部門協同提供更加精準有效的教育服務。通過系統性制度設計,在學校構建起支持差異發展、服務個性化成長的教育生態,發揮教育在保障學生健康成長和推動社會共同富裕中應有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

    二、服務對象

    (一)發展型資助育人一般服務對象

    發展型資助育人的一般服務對象為現有資助體系中已經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發展型資助育人重點幫扶對象

    發展型資助育人重點幫扶對象是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同時疊加成長困境的學生,包括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心理健康隱患危機的、受不良環境影響出現品質或行為偏差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業成績嚴重落后的、在入學和就業方面有突出困難等學生。重點幫扶對象的育人工作,根據所遭遇的困境類型不同,由各校各部門納入相應育人體系予以重點關注,資助管理部門做好統籌協調。

    三、工作機制

    全面統籌辦學治校各領域、教育教學各環節、人才培養各方面的育人資源和育人力量,探索和完善發展型資助育人機制。

    (一)建章立制,推進發展型資助育人“六個全覆蓋”

    充分發揮資助管理部門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梳理、組織協調、資源匯聚、追蹤評價、助力發展等作用以及業務部門的育人主體作用,建立各相關部門協同、根據職責分工聯合育人的工作機制,全面推進發展型資助育人“六個全覆蓋”:一是學生發展支持中心全覆蓋,各學校要根據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的新變化及時調整校內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生發展支持中心”,為困境學生提供幫扶的相關師資、工作人員;二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訪全覆蓋,做到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生必訪,家訪過程突出隱私保護、尊嚴維護、政策宣傳和教育關懷;三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獎勵制度全覆蓋,通過發放學習生活用品、獎學金給予公開表揚,或提供崗位鍛煉、研學機會等,獎勵每一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四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成長檔案全覆蓋,學校記錄家庭走訪、學生特點、成長獎勵等情況,資助系統將學生的過往國家資助經歷、學校家訪記錄、教育幫扶記錄等,統一整合為學生的資助檔案;五是重點幫扶對象育人導師配備全覆蓋,落實全員育人要求,按照雙向選擇原則為困境中的學生配備個性與能力匹配的教師,不得簡單將育人導師工作全部交給班主任;六是教育救助服務全覆蓋,圍繞重點幫扶對象的成長開展常態化研討,加強對心理學各分支、腦與認知科學、社會學、法律等專業知識的學習培訓,針對各類成長問題集中攻關,提高應對復雜性教育工作的能力。

    (二)多方聯動,提供發展型資助育人救助服務清單

    重點幫扶對象的育人工作,各校可根據自身實際和重點幫扶對象個體發展需求,列出家庭教育指導、心理健康援助、品德行為矯治、學業提升、特殊教育、入學和就業幫扶、綜合素養提升等教育救助服務清單供學生或家長選擇。幫扶工作中應細化和靈活調整發展型資助的具體內容和方式,充分調動和利用學校內外各種教育資源,豐富救助清單,共同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

    (三)一人一師,建立重點幫扶對象成長檔案

    學校根據重點幫扶對象所需要的發展型資助內容,配備具有相應專長、經驗豐富的教師作為導師,確保重點幫扶對象人人有導師。導師配備應尊重幫扶對象的意愿,實行雙向選擇。導師與其他教育師資協同合作,全面關心和指導幫扶對象的生活、學習、社交等,注重精神引領和發展支持,做好家校協同。鼓勵聘請退休教師、優秀家長或社會人士擔任導師。幫扶工作中應建立重點幫扶對象成長檔案制度,記錄重點教育救助內容和關鍵成長事件。發展型資助育人重點幫扶對象的確定按需進行,無需公示、禁止公布。發展型資助育人重點幫扶對象實行動態管理,達到或超過正常發展水平的,經集體評議可退出重點幫扶對象名單。

    (四)科研引領,重視發展型資助育人融合實踐

    根據省市級規劃課題開展發展型資助專項研究,將育人融入學校總體課程方案、校園一日生活、課堂教育教學、見習實習與就業培訓、教育常規管理、師資專業發展等各個環節。堅決避免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發展型資助片面窄化為單個教師的職責、某個學科的教學、以升學考試為主要目標等。要鼓勵教師將研究和突破育人難題、取得育人成效作為創造性成果予以認可。

    (五)及時介入,實現困難學生動態監測預警

    各校應依托校內學生發展支持中心常態化開展各部門聯席會議,探索與各類教育管理系統和數據庫相銜接,監測各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入學就學、體質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學業質量、入學就業以及表揚獎勵等情況。通過人工與系統相結合的方式分析研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情況,發現危機苗頭第一時間發出預警,并及時組織學校、家庭、社會各方力量,協調人、財、物等資源,開展有效干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盡快擺脫危機。

    四、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學生資助工作的全面領導,把一體推進保障型資助和發展型資助作為促進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徑,從保障入學機會公平到維護教育過程公平,將教育公平融入到深化教育領域改革的各方面各環節。健全師資隊伍。各校學生發展支持中心應配備相應數量的專兼職師資并保持隊伍的穩定性,資助工作納入教師工作量予以認定。在資助育人重點幫扶方面的工作量和實踐成效,可作為職稱評定、評比表揚等的重要參考。保障經費投入。學校應從事業收入或學費收入中足額提取經費用于獎助學生以及對重點幫扶對象實施發展型資助,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在年度預算中統籌安排資助工作經費。積極鼓勵和募集社會資金用于設立獎助學金、支持各類資助育人項目開展。建立長效機制。學校應優化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培養體系,將發展型資助育人主要內容納入年度工作計劃,適時將有效經驗上升為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急難愁盼”問題的制度機制,確保黨和政府制度性教育關懷落到實處。聯動協同育人。教育局牽頭負責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定期召集各相關部門協商解決學校資助育人工作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各部門依法建立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相關的困難認定、家庭變故、重大疾病等信息共享機制。衛健委協助教育部門開展心理健康監測和特需學生教育評估,提供干預指導、師資培訓等相關技術支持。人社局、文體廣旅局、科協等部門支持做好公益、研學、科技教育等各類綜合實踐活動。婦聯積極推動城鄉社區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提升服務質效,著力為重點幫扶對象提供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團市委將重點幫扶對象納入“愛心暑托班”服務范圍,為孤兒或事實無人撫養對象建造“夢想小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預防。人社局、總工會、殘聯等部門積極關心并支持教育部門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習見習、就業創業工作。鼓勵各類公益慈善機構通過多種方式支持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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